发布时间:2023-08-16
8月3日恒正咨询的董事长袁伯和与副总经理田常文到重庆知行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简称知行达)同创始人李红波总经理(80后)学习交流,并特邀北京德和衡(重庆)律师事务所(简称德和衡)管理主任陈昌彬主任(80后)进行了法律指导,笔者后因杂事较多未及总结,现因耳廓软骨膜炎小恙住院才有暇纪实之,供公司同仁们借鉴,尤其是80、90、00后的同仁们学习。
知行达的李总在疫情之初开始创业,疫情期间曾两次到恒正咨询交流探讨该主题内容。此次恒正咨询才有机会回访,并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相互学习!
笔者在20世纪80年代末参加原化工部的概算定额编制研讨学习时,当时主讲工程经济(后称工程造价)的专家就提出过此思路,随着投资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以及建设法治国家战略的实施,工程建设领域这个综合技能的创新与发展就显得格外重要。因此,恒正咨询近几年也一直在开拓创新此类业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项目价值管理的增值服务产品。
随着两年前工程造价行政许可资质的取消,经过了历史岁月和各种资源沉淀,成为工程造价头部或标杆企业固然是创业者们追求的梦想,但绝大多数中小型造价企业和创业者们在追求过程中都会经历不同的阵痛,李总和陈主任却在这方面另辟小而精、专又特的发展路径,非常值得我们深入的交流学习。
事实上,造价+法律或法律+造价不是个新课题,严格讲也不是一个新的咨询业务,在本世纪初开始,就有律师事务所成立了造价咨询企业,也有许多律师或造价师,通过考试并取得了双证职业资格,以此从事造价+法律类的业务工作。但李总和陈主任从法律、造价、审计等视角开拓出了适合自身独特风格与魅力的增值创效服务产品,具体包括项目前期创效的中标文件创效分析等,预算结算创效的复合创新咨询、预算结算办理等,争议解决创效的工程造价鉴定、专家辅助人、诉讼案件咨询、工程索赔咨询等,顾问服务创效的造价法律顾问、现场造价指导等,人才培养创新的企业培训等。
笔者所理解知行达的知为人、做事行、达效果等内容也是我们深入交流的话题,从超出李总和陈主任实际年龄的生活阅历、为人处世、谈吐举止、专业技能的展现、对企业的管理与定位把控、对未来行业的判断等,无不显示知行达是复合技能型的专业技术公司,尤其在创立初期就遇到疫情和行政资质取消等行业大变局的影响,还能发展得如此顺风顺水,真的前途无量。
细节决定成败。笔者理解的知行达企业定位和咨询服务产品,是要达到客户认为的真实效果才是可行的。尤其是可能遇到客户群体大多数是既追求卓越,又追求利益与目标最大化,因此,既要参照行业的规程或规范,又不能受这些局限,所以知行达的精细化、专业化管理很到位,在交流中随处可学到,如咨询项目提前交流的信息确认表、项目执行过程的对标与达标表、项目完结后形成案例总结交正规出版社审核出版后赠客户等后续服务,来访者接到邀请后到访公司的详细路线指引,以及来访者到档案馆查阅资料可以感受类似图书馆系统性调阅纸质档案管理柜的体验。
工程造价的数字化思维应该是未来工程造价从业者的一个基本思维和一个基本工作技能。
造价+法律咨询模式,对法律从业者来说,是否应该是工程经济+法律的思维?对造价从业者来说,是否应该是法律+工程经济的思维?
在法律层面,工程造价就是市场价,并非政府指导价,强调的是双方对工程价格形成的合意,强调的是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尊重。若非涉及《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不允许低于成本价中标、必须招标过程出现“黑白合同”、双方合意达成的工程造价存在恶意损害第三人利益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出于对国有资金的严格审计管控等情况。
工程中一切法律问题的基础源自造价问题,结算工程施工合同是甲乙双方之间的法律,而造价问题是工程施工合同的核心内容,设计变更、暂估价调差、材料价格调整、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相关问题,最后全部升级为造价问题,这些问题不管采取协商、调解、诉讼中哪种方式解决,都离不开法律作为基础,因此造价问题不能脱离法律而自成一体。
造价争议问题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无处不在 ,施工单位提出合同争议、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应当是依据法规并坚持“从合同中来 ,到合同中去”。